人类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
人类社会在演进和发展的过程中,势必会碰到对历史遗产如何面对如何处置的问题,就文化遗产而言,人类社会能够清晰地意识到文化遗产对我们当下人民社会生活发展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人类社会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最早是从城市的演变开始,这个过程先是由城市的建筑到城市的历史保护区,由文化遗产到自然遗产,由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演进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科学全面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并且随着宣传立法以及保护工作的深入,慢慢成为全人类的共识。
100年以前,人类社会并没有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上世纪30年代,有一个叫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的组织在雅典宪章中明确提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应为妥善保存,不可加以破坏。上世纪50年代,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才慢慢开始从个体的、单体的文物建筑扩展到周边的环境。到上世纪60年代,美国的白宫会议首次提出建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提出要保护世界上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世界遗产的名称由此而来。1964年5月25日,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举行,通过《威尼斯宪章》,又称《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它强调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从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提出不仅包括单体建筑,而且还包括能够从这些单体建筑寻找到的独特的文明,以及一种有意义的发展和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比较清晰的界定了文物古迹的概念。
1972年11月17日-2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第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在这个公约里把文化遗产分为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当然也包括文化与自然双遗产。
1992年12月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委员会第16届会议,再一次把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类型,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
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人类还没有意识到在物质文化遗产之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上世纪90年代中叶,越来越多有识之士意识到,除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双遗产之外,还有一些是不具有物质形态、非物质的,比如民俗、手工技艺、方言等等,对于这些人类历史上创造的文化现象如何面对?是否需要加以保护?而后随着诸多手工技艺,农耕时代所产生的一些民俗语言不断消亡,联合国也意识到口头的、非物质的一些东西也应该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上世纪90年代后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时称之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包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那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要通过一个公约来规范世界各国的遗产保护,只是觉得应该把非物质的东西纳入到我们关注的视野中,所以提出了一个方法,就是评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标准有三条,第一条是艺术价值,第二条是濒危状态,第三条是政府必须有一个承诺,提出明确的保护计划。从2000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每隔两年评选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项目是昆曲。
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32届会议,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中不再有口头两字。该公约在2005年有30个国家加入后正式开始实行。根据这个公约,它所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翻译过来具体包括5个部分: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各种传说故事,五是传统的手工技能。
浙江省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
我们国家的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全国而言应该是从2003年开始,文化部确定的试点省有两个:一个是浙江省,一个是云南省,云南省因为种种原因当时还没有起步,所以真正在03年开始在全省范围进行部署并且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只有浙江省。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18号文件,这是中国第一个关于在全国范围部署非遗保护工作的文件。在这个文件里面,我们国家做出了一个有史以来第一次没有过的决议,就是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礼拜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遗产日。2018年,国家的文化遗产日改为自然和文化遗产日。
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浙江省就步入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快车道。我们每一个动作、每一个部署都比全国先行一步,以至于在全国的文化界,大家公认的非遗保护看浙江。文化部一次一次的在浙江召开现场会,总结浙江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在国家5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评审中,浙江省5次名列全国第一。现在浙江省一共有241个国家级的非遗项目,全国一共1500多个,我们占到了接近1/6。
然而,浙江省的非遗保护工作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在文化遗产这个问题上,城市化、工业化是双刃剑,越是经济相对发达、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地方,文化遗产往往消亡的越快。我们之所以取得了这些成绩,有很多原因,主要的两条:一是上级领导的重视,二是文化工作者的团结奋斗。
2005年,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省进一步铺开,文化部在浙江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浙江经验。2007年,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6月1日,条例开始实行,由此浙江省的非遗保护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
简略说一说浙江省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人类非遗10项,全国第一;国家级非241项,全国第一;省级非遗886项,省级以上的非物质化遗产传承人1215人,但是1215人里面已经有90多位已经过世。
前几年我编了一本非遗名录,浙江省1万多个所有的县以上的名录全部汇集一本,这本书编了一年半,一年半里面我就不断的在名字前面加框,传承人死了加一个框,几乎每个月都有国家省级以上的传承人过世,最年轻的不到60岁。
我们国家非遗工作有两大支撑,一是名录体系,一是传承人体系。我们认为非遗很重要的是传承人,他的技艺传承更多的是口传身授,而不是通过学校教育大规模推广,所以我们实施了传承人国家津贴制度,实施了传承人的保护扶持计划,但传承人不断的在死亡,因为年岁大了,在日本在韩国传承人被称为“人间国宝”。
浙江省县区级的非遗保护,县市级11个市的非遗保护项目有4296个,县一级的非遗保护项目总共有9314个。
全省现在有县级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276座,乡村非遗展示馆1000多座。比如安吉,每个县每个村几乎都有非遗展示馆,通过这种形式将用过的家具、使用过的农耕工具都收集起来。
浙江非遗工作简要回顾
非遗保护工作的方针,大家都知道是十六个字: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首先是保护,所以我们跟其他行业的抢救不同,强调原真性的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再来合理的加以利用,通过利用推动它的传承发展。
浙江省做了哪些非遗保护工作?第一,深入发掘梳理浙江省文化资源,通过多种手段,特别是数字化的手段加以记录。第二,系统建立了县、区、市、省、国家4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第三,建立了非遗保护传承人的体系。第四,形成了法治保障、党政重视、全社会发动、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和环境。第五,建立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讲政治、懂专业、肯吃苦的非遗保护队伍。第六,建设了一批遍及全省,包括大中小学校里的非遗馆、展示馆、陈列馆、体验馆等。第七,通过展览展示评奖、非遗进校园、媒体传播等多种手段,使非遗保护深入人心。第八,通过探索实践,不断创造新鲜经验,使浙江成为全国的示范和样板。第九,广泛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非遗保护工作交流,积极走出去,以非遗为话题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第十,开展了有一定深度的非遗保护研究,在全省高校设立了8个非遗保护研究基地。
浙江非遗保护工作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03年到05年是初始阶段、发动阶段、排查摸底阶段;05年到08年是全面深入普查阶段;08年到12年是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包括立法工作、规划工作、两大体系建设以及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第4个阶段2012年至今是非遗保护的全面深化阶段,进一步将非遗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实施非遗保护数字化建设、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
浙江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体会
第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主动支持。第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第三,注重规划先行,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第四,善于创新突破,敢于试验探索。第五,注意宣传发动工作,唤起全社会保护意识。第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人才培养。老的要注意传帮带,新的要注意学习基础。第七,努力出台政策,确保公共财政的支持。第八,积极走出去开展交流互鉴,讲好中国故事。
大体上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今天简单的给大家做一个介绍,来日方长,有机会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深入的交流。总之,非遗保护工作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意义非常重要,希望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在这个领域里面,我们一起努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