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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3:23 来源: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第二批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名单,我校被授予“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2022年11月,我校作为全省第二批高校,接受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验收。经评审,我校达到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评价规范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的62家高校之一。



2021年9月,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我校迅速启动“绿色学校”申报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校长贾文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胡文蔚和副校长李泉明为副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学院积极响应,通力配合,参与到创建工作中。2022年11月30日,我校顺利完成绿色学校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工作。

“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是我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长期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国家“3060”碳中和战略部署,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绿色学校创建列入学校“十四五“规划,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发展目标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营造绿色低碳校园生活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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